序 号 |
工作任务 |
具体内容 |
总目标 |
阶段性目标、具体任务和重点举措 |
责任 领导 |
责任 科室 |
第一季度 |
第二季度 |
第三季度 |
第四季度 |
1 |
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上级的工作部署;负责本单位总体工作督促落实 |
贯彻落实好市委市政府、上级业务部门工作部署和安排;负责本单位总体工作督促落实;抓好本委思想政治、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作风建设、干部队伍建设等工作 |
1-12月完成工作任务 |
做好各项工作任务计划制定、分解落实工作 |
按照市委政府、省妇联总体工作部署和本委工作实际,抓好各项工作落实 |
按照市委政府、省妇联总体工作部署和本委工作实际,抓好各项工作落实 |
结合年初确定的工作任务和具体分工,按时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并通过上级检查 |
王晋婷 |
办公室 |
2 |
探索创新工作机制,加大工作协调力度 |
与公安部门联动建立家庭暴力预警或告诫制度,与民政部门建立婚姻家庭指导工作机制 |
1、建立家庭暴力预警或告诫制度;2、建立婚姻家庭指导工作机制 |
年初做好工作计划 |
与公安、民政部门进行积极沟通协调 |
7月底前与市公安局协调完成家庭暴力预警或告诫制度建立;8月底与民政部门协调完成婚姻家庭指导工作机制建设 |
健全完善妇联系统维权工作机制,年底做好工作总结 |
陈 菲 |
宣教部 |
3 |
加大妇联系统维权工作力度 |
下发通知要求推荐上报维权工作先进;召开全市维权工作交流推进会 |
加强维权网络机制作用发挥 |
加大妇联维权工作阵地标准化建设 |
提升法律援助站、反家暴妇女庇护所、妇女维权站、维权合议庭、婚姻家庭纠纷调解委员会、12338维权热线等服务水平 |
9月初下发通知,要求各县(市、区)推荐上报维权工作先进;9月底召开全市维权工作交流推进会 |
年底前按照上级要求上报工作总结及相关材料 |
陈 菲 |
宣教部 |
4 |
开展普法宣传 |
做好“三八”妇女维权周、“11.25”国际反家暴日、“12.4”宪法宣传日等宣传活动;开展妇联系统“六五”普法终期评估工作和“七五”普法启动工作。 |
切实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 |
抓好“三八”节点,开展“三八”妇女维权周宣传 |
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普法宣传活动 |
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普法宣传活动 |
开展“11.25”国际反家暴日、“12.4”宪法宣传日宣传活动;开展妇联系统“六五”普法终期评估工作和“七五”普法启动工作 |
陈 菲 |
宣教部 |
5 |
做好婚姻家庭纠纷调解工作,认真接待妇女来信来电来访 |
1-12月,认真接待信访案件;做好4个季度信访材料上报;12月底前上报维权典型案例。 |
使矛盾纠纷最大限度地解决在基层,化解在基层 |
调解婚姻家庭矛盾纠纷,接待妇女来信来电来访;做好一季度信访村料 |
调解婚姻家庭矛盾纠纷,接待妇女来信来电来访;做好二季度信访村料 |
调解婚姻家庭矛盾纠纷,接待妇女来信来电来访;做好三季度信访材料 |
做好婚姻家庭纠纷调解,接待妇女来信来电来访;做好四季度信访材料;12月底前上报维权典型案例 |
陈 菲 |
宣教部 |
6 |
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
做好综治、维稳、禁毒、反邪教、防艾、反拐、预防青少年犯罪、特殊人群等工作 |
做到年初有计划、工作有成效、年终有总结 |
年初,做好工作计划制定工作 |
按照市上统一工作部署,按季度落实好各项工作任务 |
按照市上统一工作部署,按季度落实好各项工作任务 |
年底对照各项责任书,认真总结各项工作,顺利通过市上检查 |
陈 菲 |
宣教部 |
7 |
贯彻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 |
开展3月份“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宣传月”各项活动;组织开展男女平等基本国策法律知识竞赛 |
推动省、市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实施意见工作任务落实 |
1月,下发通知,做好法律知识竞赛筹备工作;3月8日前举办2场预赛、1场决赛;3月开展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宣传 |
督促县市区开展形式多样、载体丰富、紧贴实际的宣传教育活动 |
督促县市区开展形式多样、载体丰富、紧贴实际的宣传教育活动 |
贯彻落实省、市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实施意见效果明显;做好工作总结 |
陈 菲 |
宣教部 |
8 |
开展寻找“最美家庭”活动 |
举办酒泉市首届“最美家庭”颁奖晚会 |
使“最美家庭”活动常态化,弘扬社会正能量 |
推荐上报10户“最美家庭” |
4月下发通知,做好筹备工作;5月母亲节前举办颁奖晚会 |
对“最美家庭”事迹进行广泛宣传 |
按时上报省妇联“最美家庭”相关资料 |
陈 菲 |
宣教部 |
9 |
开展创建和谐家庭活动 |
举办全市“践行核心价值观,共建美满幸福家”报告会;编辑印发《和谐家庭践行手册》 |
通过广泛散发宣传,促进家庭和谐、社会稳定 |
3月,举办全市“践行核心价值观,共建美满幸福家”报告会 |
4月底完成编辑印制,5月进行广泛散发宣传 |
层层开展“好家风、好家训”宣传展示和廉洁家风教育等活动 |
层层开展“好家风、好家训”宣传展示和廉洁家风教育等活动 |
陈 菲 |
宣教部 |
10 |
开展巾帼志愿服务活动 |
建立市级巾帼志愿服务者库,制定《酒泉市巾帼志愿服务管理办法》,加强典型培树工作,总结经验做法 |
把巾帼志愿服务活动打造成妇联工作品牌和名片 |
制定工作计划,启动此项活动 |
6月底前制定下发《酒泉市巾帼志愿服务管理办法》 |
7月底前完成市级巾帼志愿服务者库建立工作 |
常态化开展巾帼志愿活动,及时向省妇联和市上上报工作进展情况 |
陈 菲 |
宣教部 |
11 |
做好家庭教育工作 |
制定家庭教育工作实施方案,确保每个县市区建立一个市级家庭教育示范点;定期督查家庭教育实践活动 |
为广大家长提供科学的家庭教育观念,切实提高家庭教育知识知晓率 |
起草下发《2015年全市家庭教育工作要点》 |
4月开始制定《家庭教育工作实施方案》,建立市级示范点 |
8月底前完成督查工作 |
指导各县市区层层开展家教知识讲座 |
杨凤琴 |
无对应科室 |
12 |
开展“六一”活动 |
以“爱心助成长,留守不孤单”为主题,赴瓜州沙河乡中心小学慰问留守儿童,共庆六一儿童节 |
形成关爱农村留守流动儿童的良好氛围 |
谋划好“六一”活动 |
5月底前完成慰问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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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时上报相关资料 |
杨凤琴 |
无对应科室 |
13 |
关爱留守流动儿童工作 |
赴县市区调研留守、流动儿童之家建设情况,规范管理机制,提升留守、流动儿童之家管理水平 |
推动留守流动儿童关爱工作长效化、规范化、制度化 |
做好春节、三八期间贫困留守流动儿童慰问工作 |
对“留守流动儿童之家”、“留守妇女阳光家园”和“家长学校”三大关爱阵地提档升级 |
8月底前完成调研工作 |
千方百计开展弱势妇女儿童帮扶救助工作 |
杨凤琴 |
无对应科室 |
14 |
认真执行好瓜州县贫困儿童救助项目 |
在瓜州县沙河乡举行“双联”惠农“贫困学生救助金”发放仪式,为33名贫困小学生每人发放500元资助金,及时上报各种资料档案 |
通过连续六年资助,每个家庭将得到3000元救助金,共计10万元 |
1月开始,上报数据档案;2月底前完成救助工作 |
督促项目县认真执行好项目 |
复查项目执行情况,并进行贫困儿童回访 |
及时上报各种资料,档案完整 |
杨凤琴 |
无对应科室 |
15 |
执行好“消除婴幼儿贫血行动”项目 |
主动与省妇联儿童部衔接,监督项目县执行好项目。督促敦煌市、瓜州县做好“消除婴幼儿贫血行动”的相关工作 |
确保婴幼儿健康成长 |
做好工作任务计划制定、分解落实工作 |
按省妇联要求,执行好“消除婴幼儿贫血行动”项目 |
按省妇联要求,执行好“消除婴幼儿贫血行动”项目 |
了解项目县工作进展情况,做好工作总结,及时上报各种资料,档案完整 |
杨凤琴 |
无对应科室 |
16 |
举办全市妇女干部领导素养提升研修培训班 |
联合市委组织部在浙江大学举办全市妇女干部领导素养提升研修培训班,培训50人左右 |
不断提升女干部素质 |
1月制定全市妇联干部培训计划,将研修班列入市委组织部培训主体班次 |
5月上中旬下发培训通知,做好人员组织、培训衔接工作;6月中上旬举办培训班 |
指导县市区层层开展培训工作 |
掌握各级各类培训情况,汇总整理相关资料 |
杨凤琴 |
办公室 |
17 |
加强服务型基层妇联组织建设 |
举办全市“党建带妇建”加强基层妇联组织建设培训班,对基层妇女组织负责人、“妇女之家”管理干部进行培训 |
提升妇联组织整体工作水平 |
1月制定全市妇联干部培训计划。参加省妇联加强服务型基层妇联组织建设培训班 |
及时贯彻省妇联加强服务型基层妇联组织建设培训班精神 |
8月初下发通知,做好人员组织、培训相关工作;8月底前举办培训班 |
加大服务型妇联组织建设力度,并及时总结推广工作经验 |
杨凤琴 |
办公室 |
18 |
提升基层妇联干部待遇 |
建立健全村妇代会主任待遇保障机制,对村妇代会主任报酬情况开展全面摸底调查 |
推动牧业县村妇代会主任报酬大幅提升 |
1月,协调将村妇代会待遇保障机制建设写入市委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实施意见 |
协调财政、人社、民政等部门,积极对接相关事宜 |
7月底完成调查摸底、情况分析等工作 |
了解掌握县市区工作进展情况,对成效显著的县市区工作进行多层次宣传 |
杨凤琴 |
办公室 |
19 |
加大标准化“妇女之家”建设力度 |
对省、市、县三级标准化“妇女之家”示范点进行一次全面检查 |
对不合格的要求限期整改 |
提出工作思路,制定工作计划 |
了解全市标准化“妇女之家”建设情况 |
7月底前完成检查工作,不合格的要求督促限期整改 |
了解掌握整改情况 |
杨凤琴 |
办公室 |
20 |
打造升级版“妇女之家” |
配合做好省级升级版“妇女之家”申报工作;制定标准,打造市级升级版“妇女之家”10个 |
不断提升基层妇联阵地服务水平 |
学习各地先进工作经验,研究工作任务,进行任务分解 |
做好省上材料上报工作;5-6月下发通知制定创建标准;6月底前完成申报工作 |
7月底前进行检查验收;9月底进行挂牌命名。 |
及时总结工作经验进行宣传 |
杨凤琴 |
办公室 |
21 |
做好“两新”组织妇女组织建设工作 |
提升“两新”组织妇女工作服务水平,力争组建率达100%,新创建市级“两新”组织标准化“妇女之家”示范点10个 |
“两新”组织妇女组织组建率达标;推动妇联基层阵地提档升级 |
向县市区分配名额,要求及时开展创建工作 |
统计分析“两新”组织妇女组织数据 |
7月,下发创建市级创建通知;9月下旬完成申报工作;9月底下发通知挂牌命名 |
按时上报相关统计数据及资料 |
杨凤琴 |
办公室 |
22 |
持续推进妇女小额担保贷款工作 |
积极发放妇女小额担保贷款,并抓好还贷,还贷率保持在99% |
推动放贷工作稳中有进,实现恢复性增长 |
做好政策宣传、担保基金落实、放贷、还贷等工作;妇小贷月报表 |
做好政策宣传、担保基金落实、放贷、还贷等工作;上报妇小贷月报表 |
做好政策宣传、担保基金落实、放贷、还贷等工作;上报妇小贷月报表 |
做好政策宣传、担保基金落实、放贷、还贷等工作;认真总结工作;妇小贷报表 |
肖 鹂 |
妇儿工委办 |
23 |
大力开展妇女手工编织工作 |
开展万名 “陇原巧手”技能培训,创建省级妇女手工编织示范基地,组织县市区骨干赴外培训 |
推动妇女灵活就业实现新突破。 |
给县市区分配名额,从3月开始,开展技能培训工作 |
指导县市区做好培训工作 |
8月底前完成;8月初下发通知,做好人员组织、培训筹备工作;8月底前完成赴外培训 |
总结工作经验,上报相关资料 |
肖 鹂 |
妇儿工委办 |
24 |
加大家政服务标准化建设 |
创建巾帼家政示范基地,培训“陇原月嫂”“陇原妹”4000人,推荐360名妇女从事家政服务。指导瓜州、玉门创建“陇原妹”劳务输转示范基地,探索移民妇女劳动力输转新途径 |
不断拓宽妇女创业就业渠道 |
创新举措,探索妇联组织推动家政服务规范化、职业化发展模式 |
4月开始,开展调研,做好培训工作,创建巾帼家政示范基地 |
9月底前任务 |
统计相关数据,了解各县市区任务完成情况;按时上报劳务输出基本情况统计表 |
肖 鹂 |
妇儿工委办 |
25 |
实施“新农村、新女性”发展计划 |
培育扶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创建妇女经合组织、产业协会或家庭农场,组织30名女经纪人、女能手参加全市实用技术人才培训 |
带动广大农村妇女积极投身农业产业化发展 |
按照省妇联要求分配具体指标;协调将女性实用技术人才培训纳入市委组织部培训计划 |
积极与市委组织部做好对接沟通,确定培训时间、内容、培训人员 |
7月初下发通知,做好人员组织、培训相关事宜落实工作;7月底前举办实用技术人才培训班 |
总结推广工作经验 |
肖 鹂 |
妇儿工委办 |
26 |
积极实施“两规划”工作 |
协调卫生、统计、教育等相关部门组成督导组,适时在全市开展两规划实施督查 |
推动“两规划”中期目标任务顺利完成 |
3月底前,做好准备,迎接省上督导组督查 |
5月上旬,召开市政府妇儿工委会议,签订目标责任书;6月初下发通知,协调组成市上督导组;6月底前完成两规划督查 |
认真完成好“两规划”重点难点指标 |
认真做好“两规划”各项数据统计工作 |
肖 鹂 |
妇儿工委办 |
27 |
开展农村“两癌”贫困妇女救助工作 |
举办农村“两癌”贫困妇女创业技能和康复能力培训班,培训107人 |
实现农村“两癌”贫困妇女培训人员市、县全覆盖 |
春节、三八期间,开展贫困“两癌”妇女慰问工作 |
4月初下发通知,做好人员组织、培训相关事宜落实工作;5月底前完成培训工作 |
采集一次“两癌”妇女人数 |
按时填报“两癌”报表;年底,采集一次“两癌”妇女人数 |
肖 鹂 |
妇儿工委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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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主要负责人(签字):王晋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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